Photo by Edwin Lo
老實說, 我不像其他人一樣經常地去旅行。我時常看到身邊我認識的人 (尤其是那些一直在學的人), 一年可以去三、四次旅行, 在心底發問他們可以有這麼多(餘)錢去旅行之外, 我也想想究竟旅行是需要性是什麼, 又或者是, 旅行之於我們的意義會是什麼。
我的旅行年資不是很長, 只有兩三年吧。不知為什麼, 眼看其他家庭一到大時大節去旅行, 我們沒有什麼的感覺。家人都是一直沒有帶我們去旅行, 充其量的是去離島(長洲!)、踏單車 (沙田單車場, 很久了, 令人懷念的回憶), 或者是去宿營。由一開始, 我對旅行的一切毫無概念, 一點也沒有, 什麼叫出入境, 機場的一切也沒有什麼概念 (我記得第一次去機場是我姨姨出外國時, 是在啟德機場)。從細到大, 「不去旅行」是一件很理所當然的事, 也沒有一種「我一定要去這個地方」或「不去會死」的覺悟, 我就只是一直在香港過日子。
第一次去旅行是在升中六之前, 那時應該經濟頗為低迷的時候, 團費很便宜, 一千再多點就可以去。那時有三個朋友想去泰國, 其中一個的要好友人問我有沒有興趣, 因為原本她的男朋友不去, 嚷著我陪她去。這就是第一次去旅行的原因, 人去你又去, 「一起玩吧!」, 其實我都不知道我自己是不是真是想去, 而回來之後也沒有什麼太大的感覺, 就是這樣我去了第一次旅行, 也見識了一班人(兩個以上的人一起)去旅行的災難。
什麼是「旅行的災難」? 我想莫過於幾個朋友有不同的地方想去, 你想這裡, 我又想去這裡; 當然, 大家可以分頭行事, 不過如果沒有Talkie Walkie的時候(我在香港見到外國旅客用這個, 是一大家人), 要聯絡集合真是很麻煩。也因為, 時間不容許, 或種種不同的原因, 因而發生那種性格使然的磨擦。當人有不同的意見的時候, 尤其是在異地, 吵架之後也要面對你的伙伴, 情況甚為尷尬。這是也是我第一次經驗旅行的吵架。所以說, 一群人去旅行, 容忍、諒解是很重要, 當然最緊要的是志同道合吧。這一次旅行, 就如很多人第一次旅行一樣, 是跟旅行團的。在當時來看, 的確很多東西都是理所當然; 但, 現在看來, 就真是和被「賣豬仔」可能沒有分別 (這一次還好, 因為我與朋友離團自行遊玩, 半個自由行)。不過, 現在令我反思的是, 什麼是「景點」, 什麼是「去一個他方之地」, 我依然都在思考當中的關係。
真正旅行的起點是去台北與日本。無可否認的是, 在短時間之內(一年之內)去兩次旅行的確是有點令人興奮。不論台北與日本, 對我來說, 是美好的回憶。不單單是在於那個地方怎樣的好, 而是更在於你與你的旅行伙伴一起經歷, 一起分享著一種共時性。香港的時間與台北、日本的時間一起相遇。其實去過什麼的地方已經是次要, 而更是說, 那種漫遊於城市的經驗, 就如班雅明所說的”flaneur”。走過的地方, 什麼都可以構成景點, 什麼都可以成為最獨特的符號, 最令人深刻的記憶。我想起毛毛細雨的台北, 陰天, 走過的書店, 在雨中等待計程車來, 在酒店中慢慢的睡著, 吃過的東西, 買下來的東西, 捷運, 什麼什麼….. 什麼是景點? 我走過了什麼的地方? 又如日本: 那種安寧的氛圍, JR, 在郊區的漫遊, 早上的廣播, 那種喧鬧, 在舊式的房間走廊的木材發出的聲響, 經歷的時光, 總是在腦海之中來來回回, 想起那個的「他方」, 想起那個的時光, 成為最內化、最不為人道的感動。如今, 我在回憶, 試圖找著足印, 試圖喚醒過去的聲音。
想起種種旅行的經驗, 我想起法國「新新小說」的作者圖森筆下種種的「自畫像」以及《造愛》、《逃跑》般, 把去過的地方成為最個人而簡潔冷靜的文字; 一個冒險的故事, 與愛人一起的狀態, 沒有什麼的起伏, 只有一種處境。是了, 就是一種令人困惑或者感到平淡的處境, 而不是「我在這個景點」、「我去過」。
一個他方, 一個陌生的過客, 一種由陌生而熟悉的經驗, 什麼是旅行, 我已經答不出。如李智良出走的經驗, 對於他來說, 出走至某一地成為一種根本上的生理、心理需要; 我在想, 我們的確是需要一種狀態, 只有源於旅行的狀態, 那是, 一種孤寂, 與你生活的地方分割, 成為一個短暫流放者。是一種自我治療的過程嗎
? 我也不太懂了, 渴求一種新的狀態, 成為另一個的「我」? 我不懂, 我知道的是, 我的確經歷了一種悲喜交雜的狀態: 既是離開, 也是曾經的幸運地遇上。
不知道這是否能夠構成一種「意義」, 但我可以告訴你, 這是最個人的符號旅程, 就如Proust寫下不朽的符號旅程。